基馬拉斯出生於1808年,在他中年43歲之際,他被派到澳門擔任總督。光陰飛逝,他任職時間長達12年,作為澳葡政府史上任職最長的澳督,他究竟做了些甚麼好事(壞事)呢?
其實在他初上任的時候,澳葡政府的庫房已經沒剩多少錢了,甚至要拖延公務員發薪,政府僅僅憑著葡萄牙撥給的津貼維持日常開支。在這樣的情況下,基馬拉斯沒有選擇賦稅,只通過嚴格稅收,緊縮開支,在3年內,還清欠債的同時還減少了葡國撥給澳門的津貼。
光靠徵稅,很難做到利滾利滾利。基馬拉斯在位期間,澳門開始實行賭博專營,出現大量“招工館”*。據聞,通過這些方法,在他離任之前,澳葡政府財政盈餘有成千上萬葡幣!
*招工館:賣豬仔的地方,販賣以及欺騙人口“下南洋”。鴉片戰爭以後,香港取代澳門成為遠東最大的貿易港。澳門貿易衰落,但苦力貿易畸形繁榮發展。據《華工出國史料編》,1851至1863年,澳門出口苦力總數達4萬6千人。
除了“錢銀”方面,他也開展了一系列大型工程。比如修建舊西洋墳場、填海平整南灣、修繕政府大廈、重建被大火燒成灰燼的商業區等等。
基馬拉斯還完成了和暹羅、日本、中國的談判締約工作,通過締約葡萄牙可以在中國各通商口岸設立領事,將歐洲其他國家在中國已經享受到的特權擴及到葡萄牙。
前面說的“功績”可能都不夠吸睛,但其實你知道他差點就將葡人留澳永久居留權提早了30年嗎?眾所周知,澳門是在1887簽訂《中葡和好通商條約》之後,葡萄牙人就正式合法永居管理澳門,而這條條約的前身就是《中葡和好貿易條約》,促成他前身簽訂的人就是基馬拉斯!
在亞馬留在位的時候,管理澳門的方式就已經開始比較激進,但是一直都名不正言不順,缺少法律條文去支持澳督加強擴張手段。遂任的基馬拉斯自然繼續在方面努力,積極和清政府談判,但是仍然未果。轉機出現在1858年清政府戰敗英法聯軍,葡萄牙使臣聽到消息就想趁火打劫,立馬到上海向清政府要求簽訂通商條約,卻遭拒絕。既然單幹不行,就找兄弟幫忙。在清政府4年間戰火不斷之後,基馬拉斯在法國公使布爾隆幫助下終於抵達北京,和各國事務大臣恆祺開展談判。礙於法國公使的壓力,清政府最終和基馬拉斯畫押,草簽《中葡和好貿易條約》。
《中葡和好貿易條約》共54款,其中52款均參照《天津條約》擬訂。顧名思義,葡萄牙想悄悄通過此約獲得與英、法、美一樣的特權。條約第54款約定兩年後在天津換約,讓條約正式生效。
兩年後,清政府官員在換約前再次重新審視條約,表示第九款有損中國對澳門的主權,那就是要近乎承認澳門為葡萄牙屬地。為此,清政府堅決修改條約,而雙方談判一直膠著,最終宣告破裂,於是這個條約最後無法成為有效的法律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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